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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牺牲时所穿血裤获评一级文物[社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7-12-21 15:15:47

                                          烈士牺牲时所穿血裤获评一级文物

民警对芦振龙牺牲时所穿的长裤进行整理本报记者 李文彬 摄

民警对芦振龙牺牲时所穿的长裤进行整理本报记者 李文彬 摄

重庆时报12月21日报道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搏斗中,民警芦振龙英勇牺牲。昨日,记者从市警察博物馆获悉,芦振龙牺牲时所穿的被鲜血浸透的裤子以及皮鞋、警官证等,近日被重庆文物鉴定委员会分别评为国家一级、二级文物。这是我市首次在行业博物馆中进行文物鉴定评选。

12月6日,重庆文物鉴定委员会一行7人到警察博物馆对馆藏文物进行鉴定评级。警察博物馆7000余件馆藏中被精心挑选出的64件文物,最终评出国家一级文物两件、国家二级文物8件、国家三级文物14件。其中,烈士芦振龙牺牲时所穿的被鲜血浸透的裤子和一辆清代消防水车——人力消防龙,被评为国家一级文物;芦振龙烈士的警官证、皮鞋、笔记本和市民在其追悼会上要求严惩凶手的横幅被评为国家二级文物。

据重庆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王川平介绍,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烈士芦振龙的血裤展现的是在特定时期特定人物做出的特殊贡献,记录了芦振龙的生命和对老百姓的耿耿忠诚,作为珍贵的、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文物,因而将其评为国家一级文物。

新闻人物》

抓捕嫌犯 芦振龙身中21刀牺牲

芦振龙(1973~1999),男,蒙古族,山东省聊城人,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是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石桥铺派出所民警,三级警司。

1999年5月27日,芦振龙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身受重伤,5月28日壮烈牺牲。同年5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2006年6月21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芦振龙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搏斗过程中身中21刀,5次被歹徒砍倒,又以惊人的毅力5次顽强地站了起来,由于伤势太重,于1999年5月28日凌晨4时45分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25岁。

1999年6月1日,市公安局为芦振龙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追悼会现场自发来悼念的市民达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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