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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惠民工程变办公楼 官方称符合中央精神
    发布时间:2009-2-20 9:42:05

江苏省灌南县投资上亿元的“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

核心提示:国家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县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批,而灌南县四套班子的办公大楼却是从本县发改委审批的商务楼“回购”而来。如此“市场运作模式”是否让国家规定成一纸空文?请看记者调查——

2月19日上午,江苏省灌南县城细雨霏霏。在人民西路县四套班子办公大楼外的广场上,一群身着红装的居民在雨中翩翩起舞。“平时没有人,今天下雨怎么还有人来跳舞”,办公楼前大街上的环卫工人有些纳闷……

虽然灌南县有关方面否认政府大楼是由市民文化中心变身而来,但记者调查发现,灌南县四套班子政府大楼及旁边的各局办公楼群建设并未获得国家规定的批文。

办公大楼身世扑朔迷离

市民质疑市民文化中心变身;政府解释“回购五洲商务大厦”

在办公大楼的8楼会议室,灌南县政府王副县长就政府办公大楼建设事项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针对有媒体报道的市民文化中心变身政府大楼的质疑,王副县长表示,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县政府出具的连云港市发改委2004年项目批复显示:市民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包括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内的8000平方米文化大楼,1.2万平方米文化广场,3000座的综合体育馆,400米以上塑胶跑道,后勤楼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总投资是6185万元。记者在现场看到,政府大楼东侧已经建起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该县称为“四馆楼”)。而综合体育馆据县政府介绍还未开建,400米左右的塑胶跑道也没见踪影。王副县长表示,连云港市发改委审批的市民文化中心仅是指“四馆楼”和政府大楼前的文化广场。

旁边拔地而起的政府新大楼又是怎么回事?王副县长介绍,2004年7月,按照市场运作的模式,县城投公司与连云港五洲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在新城区内合作建设五洲商务大厦和包括四馆楼、市民文化广场等在内的市民文化中心两项工程,共约150亩土地。2007年12月工程竣工后,县委县政府以7500万元回购五洲商务大厦,用于县行政机关、服务中心用房,其中办公用房2.09万平方米。县里对此次回购的解释是,市房管部门检测,县委、县政府老办公大楼已成为危楼,需要另觅新址。按照县政府的说法,政府新大楼实际是灌南县发改委批准建设的五洲商务大厦,而非连云港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市民文化中心。只不过五洲商务大厦与市民文化中心建在了一个地块上而已。

令人奇怪的是,这个五洲商务大厦在此前该县领导讲话和文件中很少提及,即使2007年国庆节该楼竣工时,该县的说法仍然是“市民文化中心行政主楼”。记者在政府大楼后面还看到,这里已经配套建设了会议中心和接待中心。中国招标网上发布的招标信息显示:2007年10月灌南县发布行政服务中心配套用房招标公告时,招标人是“市民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

记者在采访政府新大楼周围居民时,询问他们“市民文化中心在哪里”,很多人都不知道,指给他们看政府大楼及周围建筑时居民均称是“县委”或曰“县政府”。而有的居民则明确表示,政府新大楼就是借着市民文化中心盖起来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政府新大楼里面熙来攘往,“四馆楼”则除了展览馆布有县庆50周年的展览外,其他建筑空空如也。

“商务会所”挂着各局标牌

县发改委批复的即将竣工的商务用房上挂着政府机关牌子

政府新大楼的东北方向有一处工地。这是灌南县于2007年启动的行政集中办公区建设。记者看到,这里的12栋六七层高的办公楼基本全部封顶,每栋楼的上部悬挂着蓝色标牌标明各自归属:D座交通局;E座环保局;F座城管局、司法局……

而县政府出具的该县发改委对这些建筑的批复却是: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泰商务会所项目和写字楼项目,商务会所项目的用途是餐饮、客房、会所和健身房等,而写字楼的用途是“定位中小型企业商务用房”。

与发改委批复形成鲜明对比,该县负责人在2008年的干部大会上多次提及“行政集中办公区”建设。2008年3月,该县负责人在一次干部大会上讲话要求,“要加快建设行政集中办公区,打造全国资源节约型、办公效能型、服务高效型的典范。”在7月的另一次干部大会上该负责人又提出,在该县当年10月县庆前,“行政集中办公区要完成8幢以上建筑主体工程”。

与政府新大楼的成功变身相似,这些灌南县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商务会所项目和写字楼项目不久将变身灌南县各局的办公大楼。

灌南县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城区建设规划,县里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拟将老城区土地价值高的公安、建设、国土等单位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破旧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城区行政集中区。“这样的建设方式,既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又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我们认为是一种积极尝试。”

变革模式还是回避规定

县级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需省政府审批,“回购商务楼做政府办公楼”避开规定

不管如群众所说“政府新大楼是借市民文化中心名义盖起来的”,还是如县政府所说是“回购五洲商务大厦”而来的,灌南县政府新大楼的取得途径都受到质疑。

按照中办国办2007年4月《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而县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要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批。灌南县政府即使是“回购五洲商务大厦”来做办公楼,同样避开了中办国办通知要求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同样,正在建设的行政集中办公区如果照目前形式操作,同样不需要取得连云港市政府的审批。也就是说,灌南县自己就可以决定盖起县四套班子及下属各局的办公大楼。这样,中央对政府办公楼建设的有关规定在灌南岂不成一纸空文?

灌南县政府负责人为行政集中办公区的市场运作模式辩解说,这符合中办发2007年11号文件精神和“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由专业化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不再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的要求。这样的市场运作模式是否同样要走中办国办通知要求的审批程序?在这个关键问题上,灌南县政府语焉不详。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金太军教授认为,明明是政府和直属单位的办公楼,却偏偏以其他名义建设,社会质疑首先源于政府的不诚信,这种言行不一的做法显然直接影响到了政府的公信力。此外,明明主体是市民文化中心,现在这个功能没有发挥,政府部门却早早搬了进去。政府的职能本来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灌南的做法显然有些本末倒置。(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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