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1月,中国人寿向在奥运安保工作中牺牲的公安干警累计支付保险金140万元。
据了解,2008年8月7日,公安部政治部与中国人寿举行仪式,由国寿向参与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青岛和秦皇岛六个地区奥运安保工作的全体公安干警每人捐赠保额为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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