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庆安11月26日电(记者程子龙 何山)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4名刑警涉嫌伤害致死案,在庭审期间4名被告全部当庭翻供,对检察机关侦查和起诉环节所做的供述笔录不予认可。由于被告申请重新进行法医鉴定,法庭在经过两天共长达24个小时的庭审后宣布休庭,延期审理。
24日,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庆安县公安局4名刑警涉嫌伤害致死案。检察机关在法庭指控,庆安县公安局刑警朱松岩、朱春东、崔海龙、范志国4人在2000年5月侦办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中,涉嫌刑讯逼供、伤害导致被害人李福祥死亡;4人为逃避罪责,还三次订立攻守同盟,并伪造了讯问笔录。此案中,朱松岩、朱春东为主犯,崔海龙、范志国为从犯。
庭审中,4名被告当庭翻供。他们不但对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环节对他们所做的综合供述笔录不予认可,对他们在起诉环节所做的综合供述笔录也不予认可。在公诉人当庭出示的4被告的数十份供述笔录书证中,4名刑警只认可了少数内容。4被告对公诉人提供的中国医科大学三位医学博士所做出的法医鉴定报告也表示有异议,并申请重新对受害人尸体进行法医鉴定。
庭审中,共有6名律师为4名被告充当辩护人。在经过两天共长达24个小时的庭审后,25日21时,审判长宣布由于被告申请重新做法医鉴定,法庭休庭,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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