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用电脑学校广告发布须知

一、广告发布商申请资格

  1. 中文网站、软件的所有人或管理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经营。
  2. 自然人:受致用电脑学校邀请加入的个人。

二、广告发布商注册审核

  1. 申请注册后,致用电脑学校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
  2. 审核通过后,该用户即成为致用电脑学校的有效广告发布商。

三、广告费计算

  1. 每个有效点击,按0.1元(RMB)计。累计5万次,之后的有效点击按0.2元(RMB)计。
  2. 同一IP24小时内点击,不重复计。
  3. 同一IP有规律的点击,不重复计。
  4. 同一电脑24小时内点击,不重复计。
  5. 无来路的点击超过有来路的点击,超过部分不计。
  6. 当月点击有效次数达1000次,须提供书面来源说明,经致用电脑学校书面同意后方有效。
  7. 累计达1000次,可申请结算。结算时按注册用户提供的银行卡号、姓名、开户行转账支付。不足1000次暂不结算。
  8. 收款人应如实提交身份证号码,否则将因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收入。
  9. 连续三个月没有一次有效点击的帐号,系统将自动清除。

五、相关约定

  1. 广告的点击必须来自真正感兴趣的用户。禁止使用的手段包括:手动点击、点击自动生成工具或欺诈性软件。用户不得出于任何原因自己点击广告。
  2. 广告发布商的不恰当行为,对致用电脑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致用电脑学校可暂停或终止广告发布商的帐号,并停止支付广告费和/或追回已支付的费用。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广告发布商严禁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手段提高点击。一经发现,致用电脑学校有权立即取消其广告发布商资格,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追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
  4. 任一方可随时终止与对方的合作,无需提前通知。协议终止前未结算的符合结算条件的有效点击,从终止之日起,期满三十天结清。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补充修改。最终解释权归致用电脑学校所有。